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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級進口商服務協議

本服務條款以及背頁的服務協議(統稱爲【本協議】)適用甲方在服務協議上選定的星級進口商服務以及相關的增值服務(【服務】)。甲方正式簽署服務協議將構成甲方接受本協議的條款。服務協議所載的條款如與本服務條款有衝突的,以本服務條款爲準。

1        期限和服務條件

1.1             本協議將於甲方簽署服務協議後生效,有效期直至服務的有關投放週期的最後一天,但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提前終止的除外。

1.2             在甲方簽署服務協議45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服務所涉及的全部圖片、文字資訊資料(【內容】,其中文字資訊資料限DOCTXT格式,圖片資訊資料限GIFJPG格式。

1.3             星級進口商服務的投放週期的起始日期最遲為甲方簽署服務協議的第45日。

2        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

2.1             服務的提供受刊載於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包括但不限於BaiFoMe.com)現有的及不時更新的使用條款協議(Terms of Use Agreement)及所有網站規則包括支付系統交易費/物流費/稅費、制度(包括但不限於隱私政策(Privacy Policy)、產品禁限售規則(Product Listing Policy)、「積分推廣服務」及「保證交易金額」條款及細則、適用於增值服務的任何網站規則、制度等)(【網站條款】)的約束。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一直遵守該等網站條款,並確認該不時更新的網站條款及本服務協議以提述方式納入本協議內的條款。乙方保留權利隨時於沒有通知的情況下修改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的內容(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服務)、此服務條款、使用條款協議及網站條款。倘網站條款有所更改,將於網站公佈。一旦發佈於網站上,經更改的網站條款即時生效,而於任何有關更改後甲方仍繼續使用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即表示甲方同意接受經修訂的網站條款及本服務條款所約束。此權利包括更改任何組成此等條款及細則一部分的檔的權利。

3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經第三方認證的資訊有任何變動時,甲方必需立即通知乙方,並授權乙方就變動的信息做第三方認證,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及時進行第三方認證核實有關的變動或第三方認證未能通過,乙方有權暫停有關的服務或終止本協議。

3.2             對於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使用服務的賬戶, 甲方應妥善保管其賬號和密碼;甲方同意,甲方對該賬戶的任何使用(包括但不限於發佈資訊資料、網上點擊同意各類規則協議、網上申請、購買任何服務或產品)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且乙方有權將對該賬戶的任何使用視爲已獲甲方充分授權。如甲方不妥善保障賬戶的安全、防範賬戶被盜用的風險,乙方有權暫停有關的服務或終止本協議,且無須給予甲方任何退款或補償。

3.3             甲方在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上的活動應遵守一切適用法律法規,符合相應的商業慣例,應本著誠信公平的原則與第三方開展任何交易。

3.4             甲方有權修改、刪除或替換任何或所有內容,或其在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上發佈的其他資訊資料(但是甲方不得修改經第三方認證的資訊)。

3.5             甲方授權乙方一個非專用、免使用許可費、可分許可、全球性、可轉讓的、有關以下項目的使用許可:(a)將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甲方在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上發佈的所有資訊、資料(包括內容、以及任何網站鏈接)(【甲方資訊】),在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上或通過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進行展示、發佈或傳送,(b)對甲方資訊進行連結、複製、儲存、改編或乙方履行本協議所需要的其他合理使用。

3.6             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及第三方認證機構的任何商標、標識。

3.7             甲方承諾不會違反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於進出口限制相關法規)、第三方權利或乙方的「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及「產品禁限售規則」,甲方瞭解乙方不提供進出口相關法律意見並同意甲方應自行承擔一切相關風險與責任。

4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有權自發地或經第三方投訴並對所有甲方資訊進行審核。如果乙方合理地認爲,任何甲方資訊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本協議或網站條款的規定或可能令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有權刪除、移除或修改全部或部分該等甲方資訊,和/或限制或暫停甲方使用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限制甲方發佈產品資訊的數量、種類等,但同意甲方不需要賠償乙方因此的任何損失。

4.2             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以乙方單方決定對服務協議內所包含的積分作安排,如果於服務期完結前未收到客戶有關操作指示,相關價值將會自動轉化為服務協議續期,按簽訂服務協議內每天平均價值延長服務期,直至以現金價值完結為止。

4.3             甲方授權乙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以乙方單方決定的推廣形式,推廣時期等因素直接或間接代理甲方推廣甲方資訊。

4.4             乙方保留在任何時候對服務進行優化、升級的權利,包括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上公司和產品分類和排名進行優化、升級等。

 


 


 

5        保證

5.1             甲方向乙方保證:(a)甲方擁有全部權利和授權,簽署本協議並按本協議的規定授予許可和授權及履行本協議下的義務;(b)所有甲方資訊是真實、合法和準確的,不引人誤解或不具欺騙性,不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c)甲方在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的活動遵守一切使用法律法規,並且甲方不會將服務用於欺詐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的使用者或其他非法目的;(d)甲方有合法的權利和授權出售、分銷或出口甲方資訊中描述的所有產品;(e)甲方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公司名稱和產品資訊)均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識產權、隱私權或其他合法權利。

5.2              

5.3             對於乙方及其附屬公司和關聯公司遭受和以下有直接關係的任何法律行動、責任、索賠、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甲方應使乙方免受損失:甲方違反本協議條款。

5.4             乙方向甲方保證:(a)乙方擁有全部權力和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下的義務;(b)乙方將以合理的謹慎和技術提供服務。如果乙方違反本第5.3條,乙方應重新履行受影響部分的服務。

6        責任限制

6.1             乙方不對於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間接的、後果性的、特殊的或附帶性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或收入減少、業務中斷、商務資料遺失、數據遺失等的損失)向甲方承擔責任,即使已知悉發生該等損害的可能性或可能發生該等損害是可以合理預見的。

7        提前終止

7.1             如甲方有任何以下情況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通知立即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且有權沒收未履行部分的協議費用,作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理經算定賠償,但若該金額不足以抵銷甲方應付賠償金時,甲方應另行支付差額。

7.1.1         乙方基於合理的理據,認爲甲方將服務用於欺詐或其他非法目的;

7.1.2         在收到第三方的投訴或請求後,乙方基於其合理證據認爲甲方故意或嚴重違反其與該第三方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收款卻向該第三方發貨,甲方所發的貨物與甲方資訊中的條款和描述嚴重不符;

7.1.3         乙方基於合理的理據,認爲甲方設計生產或銷售劣質產品或其他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識產權或其他合法權利的產品。

7.1.4         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包括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在乙方的賬戶、使用服務,或向第三方轉讓其賬戶和密碼);

7.1.5         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出售通過使用服務獲知的關於買家和/或買家查詢等的相關商業信息;

7.1.6         甲方涉及任何安排活動危害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的電腦系統或網絡的安全或正常運作(包括未經授權擅自進入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的系統,未經授權擅自竊取、修改或刪除BaiFoMe電子商貿平台條款的資訊);

7.1.7         甲方違反本協議、網站條款的規定,且在乙方書面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仍未糾正的;

7.1.8         甲方違反本協議、網站條款的規定纍計3次或以上;

7.1.9         甲方停止經營、無力償債或清盤、或進入任何自動或強制性的破產清盤、接管、清盤或債務重整程式、或類似程式;

7.1.10      甲方違反第5.1條的保證。

7.2             雙方同意,上述金額是對非違約方可能遭受的損失的真正合理估算。

8        不可抗力

8.1             如果任何一方由於在其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工業行動、天災、技術、設備、網絡或公用事業故障)致使其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則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無需就此承擔責任。

9        一般性條款

9.1             本協議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各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9.2              本協議構成雙方就本協議事項達成的全部協定,並且取代雙方之間此前就本協議事項所有書面或口頭的協議、陳述諒解和安排。甲方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乙方可不經甲方同意而轉讓本協議。對本協議的變更須以書面提出,須乙方簽字方為生效。

9.3             如果任何協議條款被認爲是違法的、無執行力的或者失效的,那麽這部分的條款就應當被取消,但本協議其他的條款並不受影響而仍有全部的效力。一方沒有行使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不應被視爲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權利放棄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才為有效。

9.4             除本協議另有明文規定以外,非本協議訂約方的任何人士不得享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律第623章)下的任何權利,以強制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